近日,由《中国制药及医疗器械领域伦理合作共识框架》(以下简称为《共识框架》)签署单位牵头组织的医药伦理准则实施和共识框架研讨会在京召开。相关领域专家就如何进一步推动医药伦理共识框架的实施和行业准则的融合进行了深刻的研讨。
《共识框架》要求签署单位以患者为中心,诚信、独立、合法、透明、责任,能够从多个维度发挥积极作用,正行风、树正气,营造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潘广成表示:“中国医药产业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医药市场更加国际化,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创新、质量与合规将成为医药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共同的商业道德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乃至世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周惠表示:“2018年7月6日,25家行业协会与医疗专业协会共同签署了共识框架,表明了自觉自愿恪守伦理准则的信心和决心,这体现了行业对患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表示:“创新和伦理准则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创新需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建立规范的行为,营造规范的市场,才会彰显创新的价值。医药产品具有极强的商品性和社会性,在追逐其合理价值和价格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职责——“以患者为中心”。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执行总裁康韦表示: “RDPAC从1999年成立之初就关注行业行为准则,尤其是自2002年起就多次修订行为准则,其中绝大多数内容是按国际制药企业联合会即IFPMA的行业行为准则的修订原则和内容,也有一部分是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的法规政策体现到行业行为准则中。此次2019年的行为准则修订最重要的变化,与IFPMA新的准则一样,是从“基于规则“的准则转变为“基于诚信价值观”的准则——最重要的是,制药行业必须获得患者的信任。”
自2013年医药行业联合推行合规建设以来,中国制药、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在《共识框架》下正式广泛联合,共同规范落实高标准的道德实践标准,加强医药和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和政府机关之间的交流。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