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6日,辽宁省暨沈阳市医药行业协会,于沈阳家文化酒店召开了协会第三届六次理事会。出席会议的有省工信厅医药处处长兰红梅女士、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协会监事会、协会秘书处等30余人出席会议。
辽宁省医药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大会将于2019年12月份届满,根据《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医药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12月底前需组织召开辽宁省暨沈阳市医药行业协会第四届一次会员大会(换届大会),故我会组织召开此次理事会,共同商讨换届大会筹备工作。
会议审议讨论了协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章程修改草案、以及轮值会长制度草案等,并商讨了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确定了协会换届时间和地点以及换届的程序等,并且成立了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和筹备执行小组,大家为此次会员大会的筹备和协会未来的发展建言献策。
辽宁省工信厅医药处作为我会业务指导部门,长期以来指导协会工作。此次会议兰红梅处长莅临并作出重要讲话,她表示,医药行业协会作为政府的参谋助手、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希望其充分发挥服务作用,为企业服务多说话,为行业服务多建议,为政府服务多监督,为社会服务多宣传。并向大家介绍我省医药行业现状、省内政策导向,与参会企业做到面对面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助力我省医药企业发展。
辽宁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